作者:李婕 字数:3921 点击:

摘 要:我国自2009年开启创业板市场以来已将近五年,创业板的成功入市,对我国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在证券市场为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及给风险投资扩展退出渠道等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创业板市场在我国起步不久,尚待成熟的市场监管与交易规则,难免使创业板市场存在一些缺陷。本文对创业板市场具有的意义及特点进行阐述,并针对其问题提出了相应的举措。

关键词:创业板市场;定位;退市机制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全球范围创业板市场的诞生与发展是经济实现全球化与新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它对发展社会经济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样带动了经济的增长、创新制度及社会保持稳定。但是对于我国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才能有效保障创业板市场健康平稳的发展一直是很棘手的事情,诸如如何更好的运用创业板给我们创造的机遇、如何规避创业板产生的风险、实施什么样的政策环境和配套措施等。所以对我国建设创业板市场遇到的问题与举措进行研究,具有很大的实际与理论意义。

1 我国建设创业板市场的意义及其特点

1.1 我国建设创业板市场的意义

我国建设创业板市场具有重大意义,这就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有利于帮助那些高科技企业、中小企业拓展融资途径,使社会资源提高配置效率。在创业板市场入市的门槛较低,一大批科技类企业通过不断发展,在技术含量与商业模式上积累了一定优势,可以通过上市来融资,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在配置社会资源上起到引导作用,对企业家可以有效的激励他们的创业激情;其次,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在拟上市的企业中建立。大部分在创业板市场入市的企业,都是从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企业建立了一整套的相关配套制度,将职业经理人管理机制引入企业,运用股权实施激励政策,通过相关制度来进一步保障企业发展;再次,给风险投资扩展退出渠道。在企业的初创时期,风险投资为企业提供大量资金支持,扶持企业拓展市场,引进先进技术,进而建立了完整的良性循环体系。风险投资通过创业板市场合理的退市机制,能够实现有效方便的退出,达到了资本和产业互动的目的;最后,有利于我国建立多级资本市场。创业板市场采取独立的模式,与主板平行,给那些成长型与创新型企业提供公平的融资平台,中小企业对资本市场融资需求的缺陷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将资本市场延伸了企业覆盖范围。

1.2 创业板市场的特点

创业板市场又叫二板市场,指的是为那些在主板市场难以满足上市要求的成长型企业与优质的新兴公司提供了直接的融资方式,能够有效补充主板市场的不足。第一批28家企业于2009年10月30日集中在深圳创业板入市,这就标志着创业板市场在我国正式建立。据相关统计显示,截止去年底通过创业板市场入市的企业总数达到了356家。伴随股票发行制度进入到新一轮改革中,在资本市场上暂停了上市企业的IPO,时间有一年多,而拟上市的大量中小企业已经选择了登陆创业板。依据证监会相关监管部门在今年初公布的企业申报情况信息表显示,首次公开募股的企业有两百多家。

2 我国建设创业板市场遇到的问题

2.1 创业板市场不合理的定位

纳斯达克能够培育出大量优质企业,获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主要是在于它的上市标准比较宽松。在上市的标准条件中,只要企业达到其中一种要求就能够上市,在市场中充分参与竞争,优胜劣汰。然而当前在我国想要成功登陆创业板,中小企业必须经过监管部门的各种审批,这就掺杂了更多的人为因素,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难以显现。首批上市的28家企业是监管部门通过多层审查,在众多中小企业中挑出的优质者,而它们最需要的资源往往不是资金,这种从优质中挑好的方式,只会让其它中小企业想要募集急需资金更加困难。优先让风险最小、业绩最优的企业上市是理所当然的,这样能够使创业板市场内部有效控制潜在的风险,可是这与建设创业板的初衷相违背,人为控制了高风险,这就造成不少投资者对风险完全忽视,对新股进行过度炒作,首批上市的28家企业首日的股价翻了一倍,这样不但没有缩小风险,反而将风险放大了。

2.2 创业板市场的退市机制有待完善

创业板市场的监管需要一个完整的过程,,上市、正常运行与合理退市,这三个部分缺一不可。与主板、中小板相比,虽然创业板在我国设计的退市机制更为严格,但还是遇到了各种问题。首先,不够简化的退市程序。创业板上的股票实行退市的程序主要有:风险警示处理、暂停上市、复核、终止上市等,并且各个环节都拥有一定的宽限期,这样股票退市将走一段漫长的道路,效率太差,将会造成创业板设计退市机制时设想的快速退市难以实现。其次,缺少必要的补偿机制。我国创业板一旦实施直接、快速的退市机制,就能够控制市场充斥垃圾股、避免重组消息给市场造成混乱,通过适者生存使市场的质量得到保障,让上市企业和投资者提高警惕性。然而我国的创业板在当前仍然未出台明晰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与追责制度,如果上市企业一退了事,怎样对投资者展开司法援助,帮助的程序、目标等,都没有给予确切的规定,这种对投资者司法保障的缺失容易产生相关法律风险,若发生纠纷将造成投资者陷入困境。退市的损失全部由投资者来承担,而退市企业未承担应有的责任,这不利于稳定运行创业板市场。最后,退市制度未落实到位。自我国开启创业板市场以来,难觅退市企业。在资本市场中创业板应属于特殊部分,它具有高创新、高成长及高风险的特点,一旦退市机制不能落实到位,就会快速积累风险,导致将创业板市场当成圈钱工具、上市企业缺少危机感等现象出现,把投资者置于更大风险的境地。

2.3 证券监管缺乏健全的体制

尽管创业板在我国酝酿了数年,但毕竟它是新的事物,各种规章制度正在完善当中,所以给监管创业板市场造成了不小的难度。例如存在比较严重的突击入股现象,在企业成长中这种行为一般不参与风险承担,而是获取高额的资本回报,使市场公允的准则受到严重破坏,让资本价值理念受到损害;在保荐过程中存在不能充分调查申报项目、申报的文件不能全面披露相关信息、检查内核现场不充足、核查发行条件不严格等许多问题;在创业板入市的企业规模相对较小,有限的股票流通数量,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性,给拥有雄厚资金实力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形成幕后交易,操纵与控制股价;创业型企业发展较快,不具有稳定性,容易滋生内幕交易,使市场的投机性加大,造成股价暴跌暴涨,价格与价值存在较大差距,极大的增加了投资风险。

3 我国完善创业板市场建设的举措

3.1 创业板市场需要明确自身定位

无限接纳上市企业是纳斯达克的成功之道,在那里大量中小企业能够获得资金支持,进而将资金投入到升级技术与研发产品等资金急需领域,加速了社会优化配置资源,能够有效的将市场作用充分发挥。我们需要对当前创业板进行反思,对日后上市的企业,需要对创业板市场明确自身定位。在经济发展中中小企业是一支重要的力量,同样是资金紧缺的市场主体。创业板在我国还远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对融资的渴望,不能人为的将上市门槛提高,将大量紧缺资金的企业拒之门外,需要抛弃优质中挑好的模式,标准确定好以后就需严格依据标准审核,只要满足条件就能够核准入市,对于那些入市后对投资者造成的风险,只需监管部门给予必要的风险提示,因为在创业板中的投资者必须承担部分风险。这样投资者便会成熟与理性,创业板市场就能发挥自身的优势。

3.2 严格执行合理的退市机制

第一,对退市的程序需要简化。尽量少用暂停上市,对暂停上市的标准与条件给予明确;对直接退市扩大适用范围,使终止上市的情况增加;上市企业对重大资产进行重组要与审核首次发行的条件相同,取消政策上对资产重组的保护,促进业绩差的企业主动退市;在创业板上对业绩差的企业简化退市的程序,执行退市后再破产的方式,保障退市机制的畅通,进而促使创业板在我国实施退市机制。第二,为投资者建立有效的退市补偿机制。虽然退市与摘牌的对象主要是上市企业,但从客观上说会给大量投资者带来不小损失。应建立必要的损失补偿与追责机制,对退市中存在过失的有关机构与个人需承担明确的责任,对明显存在欺诈、违规的退市企业,需要为投资者建立诉讼索赔的司法救助制度,让投资者减少损失。第三,严格将退市制度落实到位。国际上有名的创业板都在严格落实自身的退市制度,例如纳斯达克、英国的AIM,每年退市的企业有两百多家。

3.3 加强市场监管、信息披露制度执行到位

创业板中的行业科技含量一般较高,企业在生产规模、经营观念、运营管理、运用资金及发展前景等方面都没有优势,不少企业还属于家族式经营,与主板市场相比其不对称的信息造成的风险更大,容易发生内幕交易与操控市场的行为。与此同时,对上市企业披露的相关信息投资者有一定的理解难度,对企业发展前景难以把握。所以需加大监管与信息披露的执行力度,对上市标准、发行主体资格、保荐人机制不断展开法律监管,保障投资者能够及时、完整的获得有效资料,促使创业板市场实现公平交易。

4 结论

总而言之,我国建设创业板市场会遇到各种问题,诸如创业板市场不合理的定位、创业板市场的退市机制有待完善、证券监管缺乏健全的体制。在我国不但需要创业板市场加强自身建设,还需要政策制度的支持,这就要求创业板市场需要明确自身定位,严格执行合理的退市机制,加强市场监管、信息披露制度执行到位,以便确保创业板市场在我国保持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赵淼,葛新权 《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研究》[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

[2] 康晓虹 我国创业板市场建设浅析 [J] 北方经济 2008(03)

[3] 王鑫,杨海芬,赵邦宏 发展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国际借鉴 [J] 税务与经济 2010(02)